各院(系)、单位党委、党总支:
为进一步落实和加强党代表提案工作,根据《首都师范大学党代表大会代表提案制实施办法》,就第十四次党代会征集提案有关工作通知如下。
一、工作机构
十三届党委常委会第23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《中国共产党首都师范大学第十四次党员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总体方案》,明确成立提案工作组,负责提案工作委员会成立之前的党代表提案工作。组成人员如下:
组 长:郑文涛
成 员:孙 建 黄延敏 杨红英 周举坤 芦艳芳 董 璐 齐成龙 孙士聪 付文红
提案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。
二、提案的征集
(一)提案的提出
学校党委在召开党代会的前夕向全体党代表征集提案(提案表见附件)。党代会召开期间,党代表可在学校党代会职权范围内,以书面形式提出提案。提案提出前应广泛听取党员、群众意见,深入开展调查研究。
(二)提案的范围
1.有关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贯彻和执行党中央、上级党组织有关精神的情况;
2.有关校、院(系)领导班子建设、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工作;
3.有关全面从严治党,各级党组织政治建设、思想建设、组织建设、作风建设、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等方面的工作;
4.有关师生思想政治工作;
5.有关统一战线和离退休干部工作;
6.有关工会、教代会、共青团、妇联、学生会、研究生会等群团工作;
7.有关党务公开、依法治校工作;
8.有关平安校园建设工作;
9.有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事项。
(三)提案的具体要求
1.一事一案,内容应准确、具体、实事求是;
2.有案由、案据、具体解决方案或具体建议方案;
3.由一名党代表提出,并有五名以上(含五名)党代表附议。提出提案的党代表可以要求撤回提案。
(四)提案工作小组办公室(学校办公室)负责登记、整理提案
提案征集时间与联系方式如下:
征集时间:11月28日8:00至12月11日15:00
提交地点:学校办公室(行政楼916办公室)
联 系 人:孙鑫
联系电话:68901813
党代表按时将提案纸质版提交到指定地点,并将电子版通过办公系统发至“学校办公室孙鑫”。
提案表电子版下载地址:首都师范大学网站——中国共产党首都师范大学第十四次党员代表大会专题网站——通知公告
三、在本届党代会闭幕前,提案工作委员会向大会报告本次提案征集情况。党代会闭幕后,提案工作委员会对提案进行审查、研究,提出立案建议,并向党委常委会报告。
2023年11月27日